2023中国车市展望|二手车新政落地 能否冲击两千万辆大关?******
1月1日起,二手车新政落地。按照《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个人在一年内过户名下车辆不得超过三次,且个人名下的车辆在购入一年内不能销售。
瓜子二手车高级副总裁王晓宇表示,以个人经纪模式为主导的二手车交易成为历史,行业进入以企业经销模式为主的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瓜子二手车数据显示,从元旦开始,大多数二手车市场、车商以及交易相关配套服务企业均已正常经营,市场人气开始快速恢复,线上平台交易量相比2022年元旦假期增长30%以上。
1月1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公开表示,2023年是各项政策全面落地的一年,二手车市场应该会全面恢复应有的活力,据预估,2023年二手车交易量应该向2000万辆大关冲击。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总工程师许海东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表示,新政鼓励二手车经营主体去进行二手车交易,而在二手车产业中,只有二手车经营主体为主进行二手车经营才能够保证二手车整个营业体系维持正常发展。
车商以个人名义售二手车被限
《通知》中规定,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个人名下持有时间不满1年的汽车有三辆及以上的,一年内只能卖两辆,第三辆车开始开不了交易发票,也无法进行交易过户;具体时间是看办理交易时,该车在个人名下持有时间是否满一年。
此前,我国二手车交易方式以经纪模式为主。所谓经纪模式是指二手车经营主体将收购的二手车过户到车商/员工个人名下,销售时再将该二手车过户登记到买家名下,这也就产生了个人“背户”现象。有二手车商告诉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个人之间交易可以免征购置税,减少成本。而经销模式则是指先将车收购至公司名下,再对外销售,在这种模式下,需按照二手车销售价格的0.5%进行缴税。
“2022年11月的时候,二手车市场的负责人曾通知我们二手车经销商,11月特别是12月大家都忙着处理手头库存车。”环京地区二手车商陈先生告诉记者,2022年规模大的二手车商库存车较多。
“2022年12月下旬,基本都在抓紧处理挂在名下的库存二手车,12月交易量增长远超11月,基本达到年内高峰。由于自己的库存车比较少,手头积压车辆还算好处理,但市场上规模稍大的二手车商压力相对较大。”陈先生说。
二手车商老李表示,手头积压车辆较多的车商由于无法短期内处理完库存车,部分会采取将库存车分散到不同的人名下的方式。不过他表示,这只是短期的应急手段,并非长久之计。
尽管有的车商犹豫,但大部分车商表示,自然人交易受限制有利于行业发展,政策意图是好的。
二手车由个人经纪转向企业经销
在经纪模式下,二手车交易普遍存在规模小、车况信息不透明、无法保证售后服务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诚信问题突出等现象。许海东分析称 ,新政策只是限制个人经纪模式或者是黄牛倒卖等情况,整体上利于行业发展。
业内普遍认为,随着新政的实施,未来二手车交易也或将像新车一样,实行经销模式。
王晓宇认为,“对于中小车商来说,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进一步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许海东表示,新政策有利于保证二手车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补充表示,当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时,车商不能坐以待毙,而应注重自身的转型升级,需要通过自身调节,找到与新形势的平衡点。
对于车商而言,调整首先需要注册个公司成为法人企业,经营范围中含有“汽车或二手车销售”的项目,或直接在原有二手车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增加“汽车或二手车销售”业务;其次需要在商务部网站完成备案。
“该政策具有行业里程碑式的意义;大部分车商已有相应的准备,落地后各地车商群体根据当地政策细则也会做好进一步落地工作。”王晓宇对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说道。
交易价格或将呈现下探趋势,品牌车商更稳定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二手车累计交易量为1602.78万辆,同比下降8.86%,同期相比减少了155.7万辆,累计交易金额为10595.91亿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12月二手车交易价格持续走低,交易价格在5万元以内的车型占比增长明显。《2023年中国二手车行业展望 》研究报告中分析称,2022年全年二手车的成交均价从6.16万下降到4.84万,呈现下降趋势;基于供应链产业成本趋势及国内激烈的新能源汽车竞争环境等因素影响,预计2023年二手车交易价格仍将呈现下探态势。
业内认为,新政实施以后,随着二手车经营品牌化、规范化的深入,预计2023年品牌化车商的经营将会呈现更加稳定的趋势。
随着二手车交易临牌、以及此前全国取消国五限迁等实施,当前二手车政策组合拳已全面落地,行业已经迎来全国大流通。“对广大车商群体来说,不仅应该积极拥抱二手车行业新政,加速从个人经纪模式升级为企业经销模式,提高业务的合规性、透明性与诚信度;更要善于利用线上平台抢占全国大流通的市场红利、进一步提升周转与经营效率,大幅提升自身竞争力。”王晓宇表示。
许海东认为,近年来商务部持续推动二手车限迁接触,加快流通,对于二手车行业发展极大利好,二手车的交易流通对新车市场销售也是利好突出;按照发达国家二手车与新车交易量的比例,我国二手车市场还将继续发展,同时也将带动新车市场、二手车出口的共同发展。
中世纪晚期近代早期法国城市基层治理的理念及其实践******
作者:杨光(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从中世纪到大革命前夕,法国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社会纽带,维系着城市共同体的凝聚力和市民对城市的认同。不同社会纽带的背后是不同的城市共同体构建理念,在制度层面则形成相应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治理模式。
第一种理念将城市视为信徒的共同体,城市的使命在于模仿和实现“上帝之城”,对本地主保圣人的崇拜和纪念是市民身份认同的纽带,因此城市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堂区,本堂神甫同时承担堂区内部分世俗管理的职责。这种类型的城市在法国中部和南部较多,比较典型的是昂热。
第二种理念将城市视为多个行会联合而成的大行会,市民身份和行会成员身份紧密联系在一起。在这些城市,行会理事同时肩负市政运转和基层管理的双重角色,与行会联系密切的兄弟会是市民团结的重要纽带。这种类型的城市多存在于手工业和商业较为发达的法国东北部地区,比较有代表性的是里尔、杜埃和瓦朗谢讷等。
第三种理念将城市视为一个自治和自卫的共同体,城市存在的意义就是保护市民的安全。在当时语境下,城市安全包括对外防卫和内部治安两个方面,前者指不受军队的掠夺、流民的袭扰和领主的侵犯,后者则包括维护内部秩序,应对饥荒、火灾和瘟疫。因此,此类城市的基层治理主要依靠集民兵自卫和市民参政功能于一身的市政街区。街区和与之紧密相连的民兵组织是市政府和市民之间的纽带。这种模式下城市基层治理主要依赖街区官员,巴黎、图卢兹等城市是典型代表。
需要指出的是,法国城市构建共同体的三种模式并非截然分明,相互排斥。以巴黎为例,街区是正式的基层治理框架,但行会理事经常被选为区长,而且区长正式就职前需要本堂神甫为其品行担保。由此可见,行会和堂区的代表在以街区为主要框架的基层治理体系中并未缺席。
基于不同的历史传统和地域特色,大革命前法国城市基层组织的设置,从名称到职能不尽相同。不过,城市选择以何种共同体理念作为市民认同的纽带和基层治理的基础,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城市居民的构成。具体来说,城市基层治理模式与城市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城市本身的政治地位息息相关。
以堂区为基层治理组织的城市往往是中小城市。城市居民共同的精神生活以堂区为单位进行,堂区的居民往往相互认识并经常见面,便于商议公共事务。此外,堂区登记簿保留了堂区居民出生、婚姻和去世的记录,为市政府了解基层社会提供了宝贵而关键的信息。
在行会主导基层治理的城市,行会是市政机构和市民的中介,行会成员对于行会的认同自然转化为市民对城市共同体的认同。在大革命以前的法国城市中,同行业的劳动者往往集中居住和营业,这为行会行使基层治理职能提供了空间上的便利。作为规范和监督成员经济活动、并为成员提供保护的组织,行会既能自上而下地执行市政府的命令,也能自下而上地反映市民的诉求。对工商业占主导的城市,这是一种成本低且效率高的基层治理模式。
大体来说,在堂区和行会主导基层治理的城市中,世俗政治权力未能建立起专门的基层治理组织,而是选择借助教会行政体系和行业社团进行基层治理。到18世纪,随着法国民众信仰的淡漠和行会的衰落,这两种基层治理模式的弊端日益凸显,在大革命后或被废除或被改造。相较而言,以市政街区作为基层治理框架能够克服以上局限性。首先,这种基层治理模式不依赖任何社会组织,反映了市政府对基层控制的加强。其次,街区的设置更加灵活,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特别是城市空间的扩张,增设街区,而不必依赖堂区和行会的既有框架。最后,正因为淡化了信仰属性和行业属性,市政街区可以包容信仰不同、职业不同的市民,比较适合市民构成复杂、职能多元的大城市。
巴黎和图卢兹都用市政街区作为基层治理框架并非偶然。作为首都,巴黎市民的多样性不言自明,而图卢兹则是法国南部奥克语区的中心城市,拥有高等法院、大学等机构。两座城市的基层治理体制都在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经过市政府和国王的协商后确立下来,并沿用到大革命前。这种基层制度的安排根植于中世纪晚期动荡的历史背景,体现了国王和市民就确保城市安全所达成的共识。
由于人口规模和城市空间的差异,巴黎和图卢兹的市政街区在数量、层级以及官职设置上有所不同,但基层治理的理念和实践却是一致的。街区是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单元。街区内部被划分为五十户区、十户区等次一级的区域,由区长、五十户长、十户长负责管理。街区的各级官员都由市民推举或选举产生,一般是由辖区中名声好且获得一定职业成就的市民显贵兼任,他们同时也拥有选举上一层官员甚至参加市民大会选举市长的权利。街区基层官员同时担任街区民兵队长,负责征召辖区内的市民组成民兵,平时负责看守城门和维护街区治安,危急时刻则协助城市抵御外敌。因此,街区实际上集社区、选区和军区为一体,其代议职能和军事职能不可分割。总之,以市政街区为框架的基层治理嵌入基于邻里关系和职业声望的人际网络中,让市民显贵担任街区公职的同时受到普通市民的监督和制约,有利于调节城市内部矛盾,促进市民的团结和城市的稳定。
然而,市政街区的局限性也不容忽视。首先,市政街区实施的市民自治实质上是有产者的自治。只有在城市内拥有固定住所,按时缴纳城市各项税收的市民才有参加民兵和选举街区基层官员的资格。而当选街区官员的财产门槛要求更高,因为这些无薪水的荣誉职务会占用大量时间,只有家境殷实且有闲暇的市民才能充任。这意味着佣人、穷人、打零工者、流民、外地人等城市下层民众和边缘群体没有政治权利,反而成为街区制度统治和防范的对象。市民内部在16世纪开始发生分化,大商人和食利者等市民上层为了垄断区长官职以及参加市民大会的资格,设法限制手工业者和小店主等中下层市民的参政权。如1554年《贡比涅敕令》剥夺了巴黎手工业者担任区长和当选城市大会代表的资格。街区内市民内部的分化和区长职位的寡头化阻断了中下层市民的上升空间,等级制关系取代了邻里团结,损害了街区乃至城市的凝聚力,并造成街区制度的衰落。其次,从17世纪开始,法国有越来越多的移民涌入大城市,导致以邻里关系和社交网络为基础的基层治理模式难以覆盖所有城市人口,无法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治理问题。最后,街区的自卫职能在17世纪后期因技术和政治原因走向衰落。一方面,随着军事技术的进步和军队的专业化,市民临时组建的民兵在技能、装备和训练上与常备军的差距越来越大。另一方面,近代法国国力、军力的上升让城市免于外在的威胁,而城市民兵在宗教战争和投石党人运动中表现出的自主性又对王权构成了潜在威胁。1670年巴黎城墙被国王拆毁后,巴黎民兵实际上陷入瘫痪;同一时期,图卢兹十户长的军事职能也近乎消失,其职责重心转向基层治安和司法调解。
总的来说,同时赋予市民参政权利和自卫义务的市政街区具有灵活性、开放性、包容性的特征,它虽在旧制度末期一度衰落,但在大革命时期又被再度激活,奠定了法国现代城市基层治理的基本框架并影响至今。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14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