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与评优挂钩,“自愿”还有多少真实成分?******
据1月10日红星新闻报道,近日,为缓解血液库存下降的压力,不少城市组织起流动献血站点进入街道社区等活动。辽宁大连某中学下发了一则号召教师献血的通知,其中提到“献血者在学校评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予以优先考虑”。这种将自愿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的行为引发舆论关注。目前,校方表示考虑不周,已撤回通知。
血液库存不足,一直困扰着不少地方。由于疫情影响,各地血液库存告急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急需拓展献血人群和调动社会献血积极性。正因此,很多地方都在组织献血活动,其中不乏一些激励举措,这背后的善意值得肯定。
然而,不是所有激励措施都值得倡导。将教师献血与评优评先挂钩,表面上看,是一种激励,但如此措施的公平性值得商榷。毕竟,能否献血不只取决于意愿,还受到身体条件等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人患有不宜献血的疾病等。
应该明确的是,献血与教师能力素质并无关联,教师评定职称、评优的主要依据应当是其教学能力和水平,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一些条件不应被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激励人们献血应当避开职业评价。
根据我国献血法的规定,国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这一法律条款向社会传递出的明确信息是:献血是自愿的,不能强制。报道显示,上述学校所在区下发的《关于在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中明确,“本次献血工作纳入各部门、单位工作实绩考核”“每个单位参与献血人数不低于在岗人数10%,每人献血量不少于200ml”。如此做法显然会折损“自愿”的真实性和成色,也容易导致一些学校在落实相关工作时乱作为。
激励献血,既要调动公众的积极性、尊重献血者、呵护公益爱心,也要强调自愿、保证公平。比如,要落实好献血者自己及近亲属用血的优惠政策,简化免费用血的手续,充分体现公益互助的特质;单位或行业组织献血可以给予职工一定的营养补贴,适当安排职工休假休息等;政府层面可以给予某些符合条件的献血者一定的礼遇,如授予道德模范称号等。
鼓励民众定期自愿无偿献血是一项长期工程,切忌用力过猛。(工人日报 木须虫)
秦刚:所谓中国对非“债务陷阱”是强加给中非的话语陷阱******
新华社亚的斯亚贝巴1月11日电(记者汪平 金正)1月11日,外交部长秦刚同非盟委员会主席法基共同会见记者时驳斥了所谓中国给非洲带来“债务陷阱”的无理指责。
秦刚表示,近年来,非洲国家积极致力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资金不足成为制约非洲繁荣振兴的主要瓶颈,如何平衡发展融资与债务增长关系,这是各国在发展中必须直面的问题。
秦刚说,中非是同呼吸、共命运的好兄弟,双方在共同发展的道路上并肩前行。中国始终致力于帮助非洲减缓债务压力,积极参与二十国集团(G20)缓债倡议,同19个非洲国家签署缓债协议或达成缓债共识,是二十国集团成员中落实缓债金额最大的国家。中方还积极参与G20共同框架对乍得、埃塞俄比亚、赞比亚的个案债务处理。习近平主席在中非合作论坛第八届部长级会议上宣布,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增发给中国的特别提款权中拿出100亿美元,转借给非洲国家,有关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世界银行统计报告显示,在非洲整体外债中,多边金融机构和商业债权人所持债务占比近四分之三,是非洲债务大头,他们在缓解非洲债务问题上可以也应该发挥更大作用。中方呼吁各有关方按照“共同行动、公平负担”原则,为缓解非洲债务压力做出贡献。
秦刚强调,非洲债务问题的本质是发展问题。解决非洲债务问题不仅要通过债务处理等手段治标,也要治本,提升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中方对非融资合作主要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和生产性领域,着眼提升非洲自主可持续发展能力。所谓中国对非“债务陷阱”是强加给中非的话语陷阱。中国在非洲开展的项目和合作为非洲发展和民生改善做出贡献,非洲人民对此最有发言权。中方将继续尊重非洲人民意愿,立足非洲实际情况,通过中非合作给非洲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实现更好的共同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