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王天琦在边会上作案例分享时发言。尹灵 摄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长江江豚作为全球唯一江豚属的淡水亚种,因嘴巴的弧线像在微笑一样,被人们称为“微笑天使”。作为生态环境指示物种,已在地球上生存了2500万年,也被称为长江生态的“活化石”。王天琦表示,“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种群数量急剧下降,被列为中国一级保护动物,同时国际自然保护联盟(简称IUCN)也将其评估为濒危级。”
2020年,在南京召开的全面推进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强调,在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10年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保护江豚等物种多样性,保持长江生态原真性和完整性。
王天琦介绍,随着全面禁捕、岸线清退等专项行动的不断深入,水生物种种群逐步呈恢复趋势,水生态健康状况不断向好,再现了碧波荡漾、江豚逐浪、游鱼嬉戏的美丽长江景色。
他强调,“特别是,长江江豚的’生活圈’由原来的部分江段拓展至整个江苏段,并在扬中雷公岛、南京潜洲等水域发现’母子豚’(母豚携幼豚)踪迹,成为长江’休养生息’过程中,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的真实写照。”
王天琦介绍,南京是能在城市市区江段看到野生江豚稳定栖息的“唯一城市”,这里能直接观察到长江江豚踪迹的区域多达10余处,最多一次在半天时间内观测到30次长江江豚在水中嬉戏的场景,吸引着众多爱好者驻足观赏与打卡拍摄。
王天琦说,环境DNA监测显示,长江江苏段累计检出80余种鱼类DNA信号,鱼类多样性持续提升。这些都是对江苏重现大江美景的赞许,更是对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的期许。下一步,江苏将采取更加有力的保护措施,让江与人的生命共同体尽早实现正向演替、和谐共生,为保护长江生物多样性作出江苏贡献。(完)
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