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太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私家车的驾驶员见到民警时,神色慌乱、极不自然。
“见到我们后,他迅速减缓车速,与我们对视时,眼神躲闪回避,我们的第一直觉就是其车内很可能有‘问题’。”于是,民警上前示意该男子停车接受检查。
果然,车门打开后,民警很快便从车内后备厢查获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的死体(均系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经现场清点,共有2只果子狸、被切割的猪獾肉若干。
当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死体的来源时,他起初闪烁其词,不愿正面回答问题,在民警告知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猎捕野生动物的危害和严重后果后,刘某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交代车内的“野味”是从其父刘某华及其邻居梁某友、王某祥处获得,自己只是准备代为售卖。
得到线索后,民警迅速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云阳县故陵镇展开走访调查,了解到当事人刘某华、梁某友、王某祥三人确实存在非法狩猎行为,并从几人家中查获大量已被分割的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死体和多个兽捕夹,并对其依法予以收缴。
经现场讯问,三名犯罪嫌疑人均对自己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猎工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三人供述,他们曾多次通过在居住地附近放置捕兽夹的方式进行非法狩猎活动,对于捕获的多只果子狸、猪獾等野生动物,主要满足自己享用,剩余部分则委托刘某售卖,换取一些钱财。因涉嫌非法狩猎罪,民警将三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讯问。
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
【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警方提醒: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猎期的非法狩猎行为破坏野生动物的繁殖,不利于野生动物的多样化发展。同时,食用野生动物极大可能感染病毒或致病菌,甚至引发重大疫情。所以,为了您及家人的健康,请拒捕食野生动物。
在此,蜀黍希望广大群众增强环保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与警方密切配合,共同抵制非法狩猎行为,若发现相关案件线索,请立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非法捕猎、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
稿件来源:万州公安
广州增城6项特色小吃制作技艺标准通过国家平台认证******
正果云吞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 供图
中新网广州12月28日电 (记者程景伟)记者28日从广州市增城区政府获悉,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近日公布,广州市增城区的正果云吞、兰溪濑粉、鲮鱼皮、派潭盖仔粉、朱村鸡饭、东江鱼包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标准通过认证,成为广州市第一批获得国家信息平台认证的地理特色小吃标准。此举标志着广州增城区“粤菜师傅”工程——“增城小吃”标准化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以来,广州增城区大力推动“增城小吃”品牌创建,对区内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团体标准进行研究制定,借鉴“兰州拉面”“沙县小吃”“柳州螺蛳粉”等特色小吃产业发展成功经验,以“粤菜师傅”工程为契机,深挖区内广受好评的特色小吃项目。
兰溪濑粉 广州市增城区政府 供图
增城区通过镇街推动、民众推选、协会推荐,陆续对十几项增城特色小吃进行深入研究和综合分析,根据优中选优的原则,最终确定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作为增城区第一批标准体系创建项目,擦亮“增城小吃”品牌,推动增城饮食特色化、品牌化、标准化。
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增城区人社局委托广东粤菜研究院(广东省轻工业技师学院)及增城区餐饮协会,对正果云吞等6项“增城小吃”制作技艺团体标准进行反复研究,对增城最具代表性小吃的食材采集、工艺流程、成品规格进行科学规范,成功制定团体标准。
据介绍,增城充分利用广东省、广州市级“粤菜师傅”培训室、培训基地等平台,组织师资条件优秀、培训质量过硬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按照制定并发布的“增城小吃”标准,开展培训“增城小吃”技能人才行动,今年以来培训相关技能人才260人。
同时,增城区大力落实创业优惠政策,鼓励“粤菜师傅”技能人才回乡开办具有“增城小吃”特色的农家乐、小餐馆或外出创业发展。以正果镇正果老街为例,该旅游区自主创业70多户,从事“增城小吃”相关产业的超过90%,带动就业近300人。(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