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东西问丨贝尔恩德·迈尔:“欧洲首个中国城”如何与中国结缘?******
中新社柏林2月2日电 题:“欧洲首个中国城”如何与中国结缘?
——专访德国巴伐利亚州迪特福特第一市长贝尔恩德·迈尔
中新社记者 马秀秀
德国巴伐利亚州的迪特福特有“欧洲第一个中国城”之称。那里面积不大,设有中文学校、中国博物馆;那里的人不会中文,却常被人称为“巴伐利亚的中国人”。
迪特福特每年2月都会举办富有中国特色的“狂欢节”。届时,街头巷尾挂起大红灯笼、窗户上贴起“福”字,居民们纷纷装扮成中国人的样子,表演中国式传统节目。
迪特福特如何与万里之遥的中国结缘?当地与中国的交流交往情况如何?为促进中德友好,迪特福特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迪特福特第一市长贝尔恩德·迈尔(Bernd Mayr)近日接受中新社“东西问”独家专访,就以上话题进行探讨。
现将访谈实录摘要如下:
中新社记者:德国迪特福特被称为“欧洲第一个中国城”。可否介绍下其与中国的渊源?
贝尔恩德·迈尔:这要追溯到中世纪时期。大致在1400年至1450年,那时迪特福特属于艾希施泰特(Eichstätt)教区,所以主教府派税务官到迪特福特收税。当时迪特福特建有城墙,还有两个大城门。当税务官来到迪特福特,居民们紧闭城门,并在城楼上说:“不,我们不交税,因为主教都不关心我们。”在此情况下,税务官不得不离开,并在书中记载此事。在这本流传至今的书中,税务官们表示,迪特福特居民像筑城墙进行防御的中国人一样。这就是当地居民被昵称为“中国人”的由来。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迪特福特逐渐有了“狂欢节”的雏形,那时的表演就有吹奏乐队装扮成中国人的样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狂欢节”的庆祝规模不断壮大,迪特福特居民被称作巴伐利亚的“中国人”也为国际熟知。有些孩子从幼儿开始就装扮成“中国人”参与到“狂欢节”活动中。这是当地人保持了几十年的传统:在某个周四,人们都装扮成“中国人”的样子庆祝节日。在“狂欢节”期间,人们将自己视为巴伐利亚的“中国人”。
2019年迪特福特“中国人狂欢节”盛装游行现场。袁金永 供图中新社记者:可否介绍下今年“狂欢节”的特色和亮点?
贝尔恩德·迈尔:今年我们将第一次有一对“皇帝夫妇”参与“狂欢节”表演,以前都只有“皇帝”的角色。届时,“皇帝”和“皇后”会有一个非常庞大的随从队伍。
扮演“皇帝”和“皇后”的是两个迪特福特人,他们两人确实已经结婚。此外,参与表演角色的还有“中国战士”和“中国厨师”等。
今年“狂欢节”将在2月16日周四14时开始,先是进行大游行,然后会有戏台表演,人们可以观看“皇帝”和“皇后”并向他们致敬,之后在所有街巷、酒店等展开狂欢。
2019年迪特福特市“中国人狂欢节”上装扮成皇帝(左二)等中国风情角色的迪特福特市民们。袁金永 供图中新社记者:迪特福特居民到访中国的情况或对中国印象如何?
贝尔恩德·迈尔:事实上,访问中国的迪特福特居民并不多。在2016年的时候,我们访问了南京,当时我们是三十人的代表团。在1999年迪特福特乐队也有三十几人到访过北京。此外,商务人员也会在中国和迪特福特间往返。但总体来看,大多数人还是没有去过中国。
基于我们的“狂欢节”,迪特福特居民与德国其他城市的居民相比,思想更为开放。当然,每年能有中国人到访迪特福特让当地人感到开心。比如,来自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或慕尼黑孔子学院的代表团来访。对于迪特福特而言,在街道上能看到中国人散步是很正常的事情。
以去年“巴伐利亚中国之夏”活动为例,中国驻慕尼黑总领事童德发一行访问迪特福特,我们和代表团进行了长时间的友好交流,观看了中国舞蹈和音乐表演。虽然迪特福特很小,但我们为德国巴伐利亚与中国的友谊作出了一些贡献,这是众所周知的。我要再次强调,只要我们互相交流,就有机会去理解完全不同的文化。
中新社记者:目前,迪特福特与中国的交流交往情况怎样?
贝尔恩德·迈尔:我们与中国的交流互动会定期进行。诸如,我受邀于1月15日参加了中国驻慕尼黑总领馆的春节招待会。今年的“狂欢节”,总领馆为我们提供了一些帮助,借此我们能够在节庆期间把城市装点成中国风格,这是一个相当美好的故事。
我们一直在尝试让巴伐利亚文化与中国文化这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产生连接。我们每年都尝试开展新活动,无论是语言、写作,还是绘画、烹饪课程都得到了极大的支持。当地的文化宫(Kulturhaus)会特别围绕中国主题举行文化日活动,人们可以学汉字、学做中国菜,迪特福特的中餐馆也会参与进来,确实很棒。
2019年,迪特福特“中国人狂欢节”主角“福高帝”将“御厨证书”颁发给在当地经营餐饮业的华人袁金永夫妇。袁金永是德国中餐烹饪联合会会长、迪特福特“七仙镇酒楼”总裁。袁金永 供图迪特福特有两家汽车行业的公司与中国保持着非常密切的业务往来,在中国有大量销售及生产。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的伙伴关系非常好,非常积极。
2014年以来,我们与南京市建立了友好城市关系。我计划在2024年带经济界代表团访问南京,对此我非常期待。
中新社记者:为促进中德友好,迪特福特有哪些经验可以分享?
贝尔恩德·迈尔:就我自身而言,我去中国已有十次了,到访过香港、上海、北京、南京等地,并在这些地方受到欢迎。
就像我此前谈到的,互相拜访很重要。我们要试图了解对方国家的文化和结构,不要想当然认为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强国,可能会做伤害我们的事。与之不同的是,如果没有中国,我们在德国巴伐利亚可能也不会这样富足。
如果其他城市间有类似的伙伴关系,就应该用心经营。要维持这种伙伴关系,就一定要互相拜访,否则这种关系可能会“沉睡”或停止。进行实地交流是最重要的事情,这有助于加深对对方城市的了解。(完)
受访者简介:
贝尔恩德·迈尔(Bernd Mayr),1968年2月19日出生于迪特福特。自2020年5月起担任迪特福特第一市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